发布时间:2025-04-05 18:30:56源自:本站作者:PB2345素材网阅读(14)
他非常重视诉讼程序和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利益衡量和概念计算 [3]。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强调改革与宪法的关系,任何改革都必须充分尊重宪法规范和精神,尊重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尽管这些建议有其合理成分,但未必就是中国法院改革、司法改革的优选方案,有些建议明显地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紧张关系,甚至根本没有考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效应。
造成这种局面的主因是部门立场、部门利益、部门主义致使政法各部门不能负责到位。政法改革架起政治改革与司法改革的桥梁,推进政法体制改革就是要将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和统一起来。也许应该在检察系统内建立双重的体制、多元的方式,才能保证检察职能的充分实现。比如,刑事执法职能领域加强上下隶属关系的特征,检察执法体制基本上可以类似于公安刑事侦查体制,而在法律监督职能领域,则应实行另外的体制,检察监督体制根据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需要重新构造。以此为前提,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体系进一步明确法检关系、检府关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这是检察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政法体制是一个多面复合体,与政法职能领域相关联,主要呈现出三个侧面,第一个侧面体现在国家刑事执(司)法领域,公检法司构成一个刑事执法链条,又可称为刑事司法链条,这个侧面主要受宪法第135条的主导,是一个超出法检的大司法概念。这实际上也一个侧面反映了司法改革、政法改革的基本逻辑。要推广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必须深化公开理念、健全公开制度、改善公开设施、创新公开举措,实现司法的阳光运行。(3)强烈的职业道德自律意识。司法大众化并不是大众司法,并不是全民皆可做法官或一味盲从民意,也并不是代替当事人或包办当事人的行为, 司法大众化的本质就是司法民主,司法民主就是要使司法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化、透明化,要让人民群众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正义,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现对司法的有效监督。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必须不断强化重视民意的责任和意识,改进和创新民意的采集、分析、吸纳和反馈机制,使民意成为司法决策的重要参考、检验司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和改进司法工作的重要动力。
(2)通过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新进展。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应该吸取美国米兰达忠告规则的合理因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在司法活动中保护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权利措施。
积极探索司法专业化和民主化相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和监督司法审判的作用,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推动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有序参与,通过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在那起绑架抢劫案的审判中,公诉方的主要证据之一是被告人米兰达对警察的供述,后来亚利桑那州法院判处被告人米兰达犯有绑架罪和强奸罪。(7)提高司法透明度,坚持阳光审判和阳光检察,促进司法公开,及时公开应对司法方面的民意舆情。而且,法官职业化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裁判对公共政策的正面影响,对于树立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米兰达不服判决,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声称他在接受警察讯问时不知道自己有会见律师的权利,也不知道自己对警察说的话会被法院用做定罪的依据,所以才违心地承认了自己有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是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新进步。
所谓程序公正,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换言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受到的对待是公正的,所得到的权利主张机会是公正的。司法公开透明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前提和基础。
而法官职业化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是在2001年末,2002年作为法院队伍建设总体思路正式确立下来。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三五改革纲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和参与审判活动的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活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核心是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主要研究方向是政治学理论、比较宪法政治、国家治理与中国政治发展等方面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这种法官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有利于我国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有利于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必将极大地推进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这是由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狱和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监督。要规范司法程序,保障程序公正。
尽管在该案中,两名强奸受害人在混杂辨认中都正确地指认米兰达为罪犯,尽管还有其他证据可以间接地证明米兰达就是罪犯,但是美国最高法院为了限制政府官员的权力,宁肯冒放纵罪犯的风险。 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专业化 中国特色现代司法制度的第三个要素是司法专业化。
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公正。但在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时候,如何与司法的大众化相协调,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增进权责意识,明确工作范围以及改善各种待遇。在我国,司法民主化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1)在宪政层面强调司法属于人民,司法服务的对象应该是一国之内最广大的基本民众。
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需要不断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将司法便民的要求落实到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实际上,新一轮司法改革中的若干举措,均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配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等。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人权型的刑事司法制度是以强调个体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现代司法制度的第四个要素,应该是司法大众化即司法民主化。
要采取报刊、互联网、电视以及群众现场参与等多种方式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扩大社会知晓面。因此,加强司法民主建设,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四个统一。
东方国家具有群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取向传统,因此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社团利益或者家庭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是值得鼓励和倡导的行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和职业监督制度。
法官应不断地丰富自己的思维视角,准确把握现实生活的走向与趋势,充分考虑司法裁决可能带来的社会效果与影响,以司法裁决表达法官的社会关注,实现司法活动的完整性与开放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所谓实体公正,就是说司法活动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做出的裁决或处理是公正的。
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制,构建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银行、税务等在内的执行联动机制。因此,法官职业化意味着精英化,这是毫无疑问的。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全面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稳步推进各类二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
所谓司法腐败,是指司法组织、机构、秩序的紊乱,以及司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的堕落,以致司法过程中出现违背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行为活动。 二、改进司法制度机制,维护司法公正 中国特色现代司法制度的第二个要素是司法公正。
(2)法官职业化如何实现对集团利益的超越。法官职业化就是通过一定方式,逐步使法官职业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和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具有仅属于该群体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
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法官的法律信念中,有关司法职责的信念应当尤为法官的核心信念,法官有责任维护法律,而不是根据与法律不一致的个人观点来解决法官所作出的判决应该与法治以及该理想所要求的一切相互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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